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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般 問 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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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如 何 繳 付 補 習 天 地 的 介 紹 費 / 行 政 費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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閣
下 可 以 透 過 以 下 本 中 心 的 銀 行 戶 口 繳 交 費 用 :-
"匯 豐 銀 行 戶 口 號 碼 : 472-5-031878
( 電 話 / 網 上 / ATM 櫃 員 機 / 存 款 妥 機 / 櫃 台 入 帳 均 可 )
( 恆 生 銀 行 客 戶 亦 可 透 過 ATM 櫃 員 機 轉 帳 入 本 中 心 匯 豐 戶 口 )
銀 行 戶 口 以 " 補 習 天 地 " 名 稱 登 記, 若
在 櫃 台 入 帳 應 核 對 本 中 心 名 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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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為 何 我 不 能 登 入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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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
了 省 卻 導 師 忘 記 Login
ID 的 麻 煩 , TUTOR
HONG KONG 已全 部 改 用 電 郵 登 入 (Email
Login) , 導 師 可 用 最 初 登 記 的 Email
作 為 Login ID。
若 導 師 因 某 些 原 因 , 不 能 再 用 該 Email
, 請 在 " 聯 絡 我 們 " 的 留 言 版 寫 上
你 的 新 Email
及 個 人 資 料 ( 包 括 聯 絡 電 話 及 登 記 地 址 ) , 我 們 會 為 你 更 新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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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我 可 否 更 改 登 入 電 郵 (Login
Email)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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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
們 建 議 導 師 , 如 非 必 要 , 不 要 更 改 Login
E-mail 。 如 導 師 堅 持 的 話 , 請 在 " 聯
絡 我 們 " 的 留 言 版 寫 上 你 的 新 Email , 個 人 資 料 ( 包 括 聯 絡 電 話 及
登 記 地 址 ) 及 更 改 原 因 。 我 們 會 作 出 考 慮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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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
師 常 見 問 題 - 上 門 補 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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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導
師 要 繳 付 多 少 介 紹 費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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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
公 司 將 會 收 取 兩 星 期 堂 數 的 補 習 費 (跟 據 當 初 同 意 的 堂 數 計 算 , 並 非 首 兩 星 期
的 實 際 堂 數 計 算) 作 為 介 紹 補 習 的 費 用 ,導 師 須 由 開 始 補 習 計 十 四 天 內, 存 入 本
公 司 所 提 供 的 銀 行 戶 口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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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導 師 與 職 員 口 頭 接 受 補 習 個 案 後,可 以 取 消 補 習 嗎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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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
確 認 接 受 該 補 習 後, 不 管 首 堂 是 否 已 經 開 始, 導 師 如 因 任 何 原 因(包 括 生 病 或 其 他) 決 定 取 消 補 習 , 亦 必 須 繳 付 全 數 介 紹
費 用 , 故 此 導 師 必 須 慎 重 考 慮 清 楚 才 接 受 相 關 補 習 個 案,也 不 應 隨 意 終 止 補 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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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如 果 家 長 在 首 兩 星 期 內 要 求 停 止 補 習,那 該 怎 麼 辦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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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 因 任 何 原 因 被 解 僱 , 必 須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以 電 話 / 信 息 通 知 我 們 。 導 師 即 使 已 經 離 職 , 仍 須 繳 付 全 數 介 紹 費 , 唯 本 中 心 會 酌 情 考 慮 給 予 導 師 相 關 交 通 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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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如 果 家 長 在 首 兩 星 期 內 要 求 減 少 堂 數,我 是 不 是 可 以 少 付 一 些 介 紹 費 用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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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 是 , 因 為 介 紹 費 乃 根 據 當 初 同 意 的 補 習 日 數 為 準 則 , 在 首 堂 補 習 前 已 確 定
, 而 非 根 據 首 兩 星 期 的 實 際 堂 數 作 準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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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為 何 我 應 徵 數 份 補 習 都 沒 有 消 息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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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般 來 說 , 導 師 應 徵 成 功 與 否 主 要 取 決 於 以 下 因 素 :-
(1) 申 請
的 速 度 - 越 早 申 請, 成 功 機 會 較 大
(2) 申 請
同 一 份 補 習 的 導 師 人 數 - 申 請 人 數 越 多, 競 爭 越 大
(3) 家 長
的 抉 擇 - 家 長 有 權 決 定 是 否 取 錄 導 師 或 收 回 該 份 補 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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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請 問 提 交 申 請 後 何 時 會 知 獲 聘 與 否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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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
們 會 盡 快 在 資 料 庫 中 選 取 部 份 條 件 合 適 的 導 師 , 一 併 將 導 師 的 學 歷 、 經 驗 等
資 料 轉 述 給 家 長 , 待 家 長 作 出 選 擇 , 並 會 立 即 通 知 該 獲 招 聘 的 補 習 導 師 。 如
導 師 在 一 星 期 內 未 收 到 答覆 , 可 視 作 自 己 已 被 列 入 等 候 名 單
(waiting list) 處 理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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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如 我 未 有 按 時 繳 交 介 紹 費 , 會 有 甚 麼 後 果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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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
們 深 信 , 及 以 往 的 經 驗 , 絕 大 部 分 導 師 都 是 信 守 承 諾 及 有 責 任 感 的。 若 然 有 部
份 令 人 失 望 的 導 師 刻 意 拖 欠 行 政 費,我 們 惟 有 對 逾 期 十 五 天 或 以 上 的 導 師 加 收
20% 的 行
政 費 。 若 導 師 逾 期 三 十 天 或 以 上 ,本 公 司 將 委 託 香 港 信 基 信 用 顧 問 ( 香 港 註 冊
帳 務 公 司 ) 代 為 追 討 加 及 收 $300
作 為 逾 期 罰 款 。 本 公 司 並 會 立 刻 終 止 該 導 師 的 資 格 並 向 各 同 業 反 映 事 件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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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
師 常 見 問 題 - 補 習 社 / 琴 行 工 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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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導
師 要 繳 付 多 少 介 紹 費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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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
師 如 成 功 獲 聘, 導 師 需 繳 交 兩 星 期 堂 數 的 工 作 收 入 (跟 據 當 初 同 意 的 堂 數 計 算 , 並 非 首 兩 星 期
的 實 際 堂 數 計 算) 作 為 介 紹 工 作 的 費 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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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該
介 紹 費 須 於 何 時 繳 交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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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 師 須 由 開 始 工 作 起 計 十 四 天 內, 存 入 本
公 司 所 提 供 的 銀 行 戶 口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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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我 可 以 跟 補 習 社 / 琴 行 面 試 完, 才 決 定 是 否 接 受 該 工 作 嗎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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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 以。 面 試 完 你 可 以 決 定 是 否 接 受 該 工 作。 但 如 果 在 接 受 該 工 作 之 後, 之 後 再 改 變 主 意 的 話, 導 師 必 須 繳 交 本 中 心 $400 行 政 費。 |